2005年7月3日 星期日

天與人

今天在報紙上看到一篇陳雪寫的公園裡的陌生人,大致是說和朋友在公園裡遇到一位帶著兩個小孩的婦人,婦人找上他們來傳教,小孩似乎不願見到這樣陷入狂熱中詭異的母親,開始互相打鬧試圖吸引母親的注意。姐姐不小心推倒了弟弟,擦破了膝蓋,母親卻還是只顧著傳教,專心在祈禱儀式上......



這實在相當荒謬,愛主就不用去愛人了嗎?



人敬天這一點我可以認同,可是不論是天、是主、是神,那畢竟另外一個世界。我們可是活在這個美麗與醜陋並存的真實世界,活在人群裡,活在我們親人朋友的圈子裡。熱愛你心中的主之前,先愛你週遭的人吧。



我沒有特定的信仰,但我相信人上有「天」(人應該不是最高級的存在。),這個「天」,各個宗教有各自的解釋,我暫時不願也無能對他下定義。



回到前提,孩子是你把他們帶來這個美麗醜陋並存的世界的,假如神有救贖你的責任,那你就有救贖你孩子的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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